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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节能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信息来源: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12/23 17:08:00 点击量: 2539

 

各镇乡(街道)工贸办(科)、石浦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产品应用,推动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根据《象山县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象节能办〔2015〕6号)和《关于加快推动我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第一批节能改造、清洁生产审核、水平衡测试、光伏发电等22个项目补助资金予以下达。
  

  一、对符合《象山县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象节能办〔2015〕6号)补助条件的宁波盛和灯饰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的节能应用、改造、清洁生产验收、水平衡测试的16个项目,给予99.4万元的补助。(详见附件一)
  

  二、对符合《关于加快推动我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15〕24号)补助条件的宁波天安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以供电部门确定的发电量,给予71.4万元的补助。(详见附件二)
  

  本次共下达补助资金170.8万元。财政局根据补助企业提供的账号和开户行信息,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
   
  

  附件一:2016年度第一批节能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一览表.xls

  

  附件二:2016年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一览表.xls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象山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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