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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信息来源:宁海新闻网 作者:记者 潘璐璐 通讯员 叶宁 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7/1/4 16:57:00 点击量: 2360

 

  从宁海县地税局获悉,为了减轻企业税务负担,宁海县已按照上级要求,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此举将为宁海县企业每年减负近7500万元。
  

  据宁海县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上半年,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按照现有费率的70%向企业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负效果明显。此次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是减征政策的“升级版”,旨在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更快发展。据测算,该基金停征后,每年可为宁海县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减负近7500万元,让企业将这笔费用投入生产研发、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等,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据悉,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宁海县自1994年开始全面征收该项基金,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1%来计提和缴纳。该项基金的征收,为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河流治理、水资源保护及防汛抗旱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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