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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本减负35条”落实——政府购买“口岸查验”费用(三)
信息来源:8718企服中心 作者:唐思达 吴伟莲 发布于 2017/1/7 15:43:00 点击量: 4793


 

  【前情回顾】12月9日,宁波市发布《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的公告》,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市海运口岸范围内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4月1日至12月8日期间已收取的费用施行退费操作。

 

  该政策一经发布,引来大批外贸企业纷纷点赞,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的免除有效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但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陆续有外贸企业向平台反映退费及政策享受过程中的不便之处,经8718平台分析梳理,企业所遭遇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退费操作代理企业不积极:根据宁波舟山港退费操作办法,若外贸企业通过代理企业代办查验的,需委托代理企业申请退费,外贸企业反映如此一来一是手续较繁琐,需签订委托代办协议、核对各类信息;二是因代理企业客户众多对申请工作不积极,导致退费缓慢。 “外贸企业还好,我们经手符合退费的企业预计几百家,代办实在精力耗不起!”一货代企业向平台吐槽道。据了解深圳港、广州港则多采用外贸企业直接申请退费的方式。

  

  二是免收前需预缴查验保证金:企业反映,根据宁波舟山港《关于签订查验协议的通知》要求,企业若想享受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免除政策,必须在与宁波舟山港签订查验协议时缴纳一定金额的查验保证金(2000元左右)。“免费政策是好,但又来个保证金,换汤不换药!”外贸企业感叹道。

 

  宁波市落实“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政策尚不足一个月,虽已有部分企业提交了退费手续申请,但离预期的4月到10月需退还费用达3000余万元相比,退费进步缓慢。

 

  针对过渡期间企业所反映的问题,8718平台也将继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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