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15年度区循环经济节能降耗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7/1/7 16:04: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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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区域循环经济建设,促进企业实施节能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循环经济、节能降耗、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仑经信〔2015〕22号)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联合审核,现对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等单位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推广和使用节能产品(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改善,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给予奖励(详见附件)。补助金额总计369.3万元。
希望各街道、各部门、各重点耗能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节能降耗的协调和管理,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促进我区向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望接文后,通知有关企业和单位随带北仑区(开发区)财政资金请拨单等资料到北仑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吴士鹤,联系电话:86782553,联系地址: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A座B0519。
附件:2015年度北仑区(开发区)循环经济节能降耗低碳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表.doc
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仑区财政局
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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