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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国家级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于 2017/4/27 15:34:00 点击量: 112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


  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奉化区气动元件产业整体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2013年成功建设全国首家省级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基础上,决定开展建设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工作,特制定如下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导向,根据宁波市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创建相关部署,并结合奉化区“质量强区”战略,积极推进落实“地方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龙头企业带动、社会全面参与”的质量安全责任和管理机制,努力形成我区出口气动元件产业的质量优势,着力提升我区气动元件的总体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方位、多渠道、齐联手的政策引导和扶持,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检验检疫部门监管、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具有产业优势、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区,建设一批质量管理能力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坚持创优扶强,推动气动元件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龙头企业走品牌化出口之路,促进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不断壮大我区气动元件产业,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打造奉化制造新名片、创新区域质量治理模式的大平台。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有效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立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示范区建设的规划、总体发展目标,分析和完善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宜,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二)研究制定出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三)负责示范区建设中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对示范区建设的各项配套扶持政策和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管,并根据示范区推进工作后续需要作出调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示范区的申报和推进工作;

  

  (二)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具体负责示范区的管理和各项建设工作;


  (三)具体负责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络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示范区内企业的监督管理;


  (五)对示范区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收集的示范区企业相关合理建议和要求反馈给领导小组;


  (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建设内容


  (一)保障体系建设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示范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建立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对示范区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对检查出的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预防措施。


  3.制定示范区入区企业标准。对入区企业实施动态管理,与区内企业逐一签署质量诚信承诺书。


  (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示范区企业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涵盖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产品检测、出口召回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对关键原辅材料实施进场台账管理。


  2.建立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示范区企业建立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原辅材料供货商评价制度及出口产品质量档案,对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国外通报、召回产品后,能有效地追溯到每个生产加工环节。


  3.开展示范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运行情况及原辅材料的一致性核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提升出口产品整体质量,确保源头质量安全。


  (三)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1.完善出口产品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体系,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准确判断、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将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2.引导示范区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的制修订以及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


  (四)公共检测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企业提供国内外技术法规、通报、召回、退货以及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最新信息,提高企业应对能力。


  2.建立示范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就近便捷的检测和技术指导服务,为有需要的企业量身定做产品检测服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标准。


  3.加强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功能。组织多形式培训交流,帮扶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


  五、工作进度安排


  示范区建设按三个阶段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策划阶段(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


  1.开展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调研,走访行业协会、相关企业,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2.制定示范区建设方案,完善扶持政策,明确工作任务及节点;


  3.组织召开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成立由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部署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内容;


  4.制定落实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管理办法。


  (二)组织推进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


  1.按照示范区方案,有序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2.组织落实对示范区内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服务;


  3.完善各项资料,对示范区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并对于企业的转型升级给予重点帮扶;


  4.提交示范区建设的申报材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


  1.组织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相关自查和总结工作;


  2.迎接国家质检总局对示范区建设的考核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示范区建设是我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政策,强化保障。各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培训宣贯活动,积极帮助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引导企业纳入示范区申请工作,不断提升对企业的服务保障水平。


  (三)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和积极性,加强舆论宣传,运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系统全面地宣传报道示范区建设工作,突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果,提升示范区建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及时总结,形成机制。示范区建设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做到在探索中不断总结,在总结中不断完善,逐步健全和完善示范区建设运行机制,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本工作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1.附件1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附件2国家级(奉化)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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