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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征
信息来源:象山新闻网 作者:编辑 吴晋靖 发布于 2012/11/22 11:29:00 点击量: 1709

 

    从宁波市象山县地方税务局获悉,象山县将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具体幅度相当于工业企业缴费统筹部分2个月的额度。

 

    据了解,为减轻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对部分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精神,象山县地方税务局将对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这三类中小微工业企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按规定,企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征以后,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预计,象山县受惠企业将达1973家,减免金额达18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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