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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融资性担保公司有了准入、退出新规
信息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编辑 吴晋靖 发布于 2010/8/23 0:00:00 点击量: 4033


    由宁波市经委与宁波市工商局联合制定实施的《宁波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实施细则(试行)》已于8月9日起正式实行。

    该《细则》规定,宁波市经委为全市担保行业的监管部门,负责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范围的审查批准和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细则》还规定,冠以宁波字样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冠以宁波下辖县(市)区名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农业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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