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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对宁波企业影响几何
信息来源:宁波新闻网 发布于 2012/8/8 0:00:00 点击量: 2141


    ■企业税负有所减轻

  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所指的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此外,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从宁波市财税部门了解到,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试点行业企业,将被划入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3%的增值税征收率与原营业税税率一致,而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原来5%的营业税税率将降为3%的增值税税率,税负下降明显。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也能够通过抵扣降低实际税负。因为原先作为营业税的应税企业,采购环节所包含的增值税进了成本后无处抵扣,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扣除了企业采购材料设备等的进项成本,减少了重复征税环节,从而起到结构性减税的作用。

  财税部门的调查显示,宁波市一般纳税人接受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户数相对较多,接受的服务主要为有助于企业品牌创立的广告费用支出;有助于企业巩固企业技术实力和壮大企业竞争优势的相关研发费、专利权证取得的必要经费、相关科研单位和高校的咨询合作开发费用;推广企业产品市场的会议展览费用等。“营改增”之后,可以使得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同时还有利于建立覆盖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改善出口的税收环境。

  ■力促企业转型升级

  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时期,宁波市将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新型工业化,积极培育战略型新兴产业,健全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需要税收政策的有力推动。

  “以提升产业链竞争力为核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中央继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又一重大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宁波市财税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市开展这一试点,不仅可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而且有利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力,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通过降低纳税人总体税负,促进工商业企业发展壮大,扩大就业。同时,我市港口经济较为发达,对外贸易活跃,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利于进一步体现出口退税宽化和出口退税深化的制度效应,提升商品和服务出口竞争力。

  统计数字显示,上半年宁波服务业发展加快,成为拉动GDP增长的重要力量。同时,尽管工业经济仍呈现下降态势,但增加值能耗不断下降,产品创新力度不断加大,科技研发经费支出和专利数量大幅上升。业内人士认为,这说明宁波的企业在抓住增速放缓这一“危机”正努力调整结构,“营改增”的加入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从而进一步改善第三产业的发展环境,促进宁波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甬企须积极面对“新政”

  目前不少宁波企业已开始关注到本次“营改增”的政策,一些税务师事务所最近开始忙着为企业做相关业务培训。中汇宁波税务师事务所政策咨询部经理吴雷鸣认为,日前,宁波市被划入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城市。这将对宁波列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有一定的复杂影响和挑战性。

  首先是财务影响。企业应该重新估算、分析改征增值税方案对自身的整体财务影响。譬如,与原先相比,改征方案带来的税负变化,收入、成本变化,税后利润变化等。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如果交通运输劳务含营业税的价格不变,改征增值税后,劳务提供方,税负可能会上升,税后利润可能下降。当然,如果劳务提供方有大量的进项税,改征增值税后,也许在一段时间内不用缴纳增值税,税负可能暂时下降。

  其次是商务影响。企业要根据改征增值税方案重新审视现有业务的盈利模式,譬如在拓展商机、合同条款、定价策略等方面要有所改变。假设改征增值税方案执行后,宁波某咨询公司,可以考虑提高对部分客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收费标准。因为这部分客户现在可以抵扣进项税,享受了税收收益。但这可能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因而需要企业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召开部分省(市)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部署做好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分批扩大至北京等10个省(市)工作,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协作配合。

  国税总局要求,要总结上海市试点经验,深入研究改革涉及的试点行业、税制安排、政策衔接、收入归属、征收管理等方面问题,周密制定试点方案;国税总局将有序推进征管系统开发、核心设备采购、税控系统修改、申报办法调整等工作,试点地区要着重做好试点企业范围确定、征管系统准备、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税控系统推行、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培训等工作。国税总局将跟踪了解各地进展情况,指导并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据悉,营业税是地税,增值税是国税(中央和地方按75比25的比例分享),如何协调中央和地方的利益,以及征收机构的关系是试点关键所在。除了上海等少数直辖市,大部分省市财政、国税和地税都属相互独立的机构,在很多省市,地税和国税是两套班子,不同任务。根据改革设计,“营改增”后,将由国税机关统一征收。针对这一变化,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加强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协作配合,按时完成征管资料和数据交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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