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科学技术创新,充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宁波市江东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开展2012年度宁波市江东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和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江东区科技创新特别奖候选人:
(1)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效果显著,对本区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
(2)已完成或正在承担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并已取得重大成果的主要负责人;
(3)被推荐人作为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指第一或第二完成人),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以上的;或者获得市科学技术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3次以上的;
(4)被推荐人近两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且专利成果产业化每年销售达到5000万元以上,上交税金600万元以上的。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江东区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
(1)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活动作出重要贡献的;
(2)在产品、技术、工艺、材料等方面有重大创新,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在实施技术开发、社会公益、国家安全、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创造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4)在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等研究中取得突破,并对实践产生重要指导作用的。
二、推荐材料和时间
推荐江东区科技创新特别奖和科技进步奖应递交推荐书及附件资料一式3份(推荐书可在江东科技网下载www.jdkw.gov.cn),推荐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1日。
联 系 人:秦燚 徐勇
联系电话:87929954 87938721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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