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1、毕业于国外大学,并取得经我国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硕士以上学位。
2、我区急需引进的其他海外留学人才。
享受政策:
留学生创业如进入孵化器,可享受孵化器政策外,还可以下享受:
1、创业资助:列入国家、省、市“千人计划”的创业人才,最高分别可获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启动资金;其他海外创业人才可获得5-30万元的企业启动资金补助。
2、房租优惠:列入国家、省、市“千人计划”的创业人才,最高分别可获60万元、45万元、30万元的房租补贴;其他海外人才创业2年内50平方米以下用房免费,50平方米以上部分给予房租优惠。
3、贷款贴息:列入国家、省、市“千人计划”的创业人才,最高分别可获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贴息。
4、技术入股:列入国家、省、市“千人计划”的,技术成果可按不低于注册资金30%作价入股。
5、配套资助:列入国家、省、市“千人计划”的,区给予100万元的配套资助。
6、风投补助: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2000万元,可给予最高20%的参股比例。
7、科技奖励:对于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和实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给予最高200万的奖励和补助。
8、创新补助:企业2年内在科技创新上投入1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投入额10%的补贴,最高60万元。
9、研发奖励:建立国家、省、市级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300万、100万、50万资助;可按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10、专利奖励: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各类专利给予奖励,其中国内发明专利2.5万元,国际发明专利6万元。
11、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项目盈利起连续3年对地方形成的财力区可得部分给予100%奖励,软件企业科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等优惠。
12、安家补助: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人才住房保障范围,可享受人才公寓相关政策。
13、生活津贴:可以享受为期3年的工作生活津贴待遇,硕士每人每月5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
14、一企一策:对个别引领性强、成长性好,对我区现代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海外领军人才,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重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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