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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为54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费3718万元
信息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编辑 吴晋靖 发布于 2010/9/29 13:43:00 点击量: 2198


   余姚市积极出台税收新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费,根据新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为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到目前为止,余姚市经宁波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共有54家。据测算,全市地税征管的28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优惠政策可少缴企业所得税1572万元。同时,根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对2008年起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一至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经测算,全市54家高新技术企业预计一年可减免房产税597万元、土地使用税1127万元、水利建设资金4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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