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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社局“五缓四减三补贴”为困难中小企业减负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编辑 吴晋靖 发布于 2012/9/11 0:00:00 点击量: 2257

 

    当前宏观经济增长乏力,中小企业发展形势严峻。宁波市人社局通过“五缓四减三补贴”的措施,积极帮助困难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五缓”即符合条件的困难中小企业可向劳动保障局提出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执行期为2012年度内。“四减”即集中减征困难中小企业1个月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费,目前共计减征社会保险费579万元,惠及587家中小企业和137家个体工商户。“三补贴”即社会保险补贴、用工补助和在岗培训补贴,其中,前两项补贴针对吸收困难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该类企业可获得每人300元、500元不等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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