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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出台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管理新规定
信息来源:宁波市交管办 发布于 2014/3/19 15:03:00 点击量: 428

 

   近日,北仑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北仑区(开发区)街道(乡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一是实行分类招标办法,对于规定限额以下的项目提成采用简小工程招投标制度,兼顾效益成本,限额以上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区级平台的要求进行交易。

  
    二是完善项目交易程序,严格把好“招标申请关、招标文件编制关、招标信息发布关、开标评标关、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关”等五道关。  


    三是进一步拓展进场交易范围,将服务采购、重要设备货物、集体资产处置统一纳入小型平台交易范围;将街道(乡镇)建设项目扩权到200万元以下。  


    四是进一步强化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职责,加强小型项目全过程监管,明确各相关单位要对项目决策与审批、项目招标交易、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五是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建立规范有序的查处机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整合各部门力量,严肃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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