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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亩产倍增”计划工作职责
宁波市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专题
信息来源:8718信息组 作者:李炜球 发布于 2014/11/11 14:18:00 点击量: 1007

 

    【编者按】2014年10月20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实施“亩产倍增”计划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浙政发〔201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4〕20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实施“亩产倍增”计划,加快推进宁波市空间换地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宁波市实施“亩产倍增”计划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202号),明确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为帮助宁波企业了解各级各部门做什么、以便找得准,8718平台特制作“宁波市实施‘亩产倍增’计划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专题”。

 

 

 

负责机构负责人主要职责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万江波

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制定和实施“亩产倍增”计划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牵头办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工作。

 

2.推进国土开发空间格局优化。组织开展宁波市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和改进国土规划实施管理;适时开展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研究和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配办法;深化山海资源立体综合开发利用模式,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结构和布局,推进国土资源立体综合开发,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做好土地管理与海域使用管理相互衔接工作。

 

3.全面实施“亩产倍增”计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积极推进“空间换地”,加快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加大“双挂钩”制度执行力度,加快推进批而未用“减量加速”;加快开发区(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园区)用地集约高效。
4.组织实施“812”土地整治工程。全面推进耕地垦造工程,探索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机制;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为平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
5.加快构建土地管理新格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通知》(甬党办〔2014〕22号)精神,建立健全以耕地保护、节约用地、严格依法用地监管为重点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完善土地执法监察机制,促进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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