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可申报2014年度失业保险补贴
信息来源:宁波晚报 作者:罗湘波 编辑 李炜球 发布于 2015/2/26 10:26: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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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起,中小微企业可以申报2014年度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申报年度企业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实际缴费额的50%。
申报对象,是指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2年在宁波履行缴费义务,并且申报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不包括退休、死亡、入伍、升学)少于单位当年度平均参保人数1.5%(含1.5%)的中小微企业。
2月3日起至3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向工商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失业保险补贴。
共有知识12条
答:企业的员工通过服务外包方式,由海曙区一家人力资源派遣,一些学生的劳动合同都是跟人力资源公司签的。企业这种情况要享受政策,必须由该员工所签合同单位向当地人社局提交...
答:申报年度内被劳动监察机构立案的企业不得进行当年度申报。
答:当年度平均参保人数=申报年度1月至12月实际每月参保人数之和/12,再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申报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的人数<当年度平均参保人数*1.5%
答:答:就业困难人员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人员,并符合以下内容;①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女40至50周岁,男5...
答:答:●申报对象我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申报材料(一)就业转失业人员:1.失业人员档案,须包含以下材料: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
答:答:可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照企业所属行业进行对照。
答:答:不能。申报补贴的条件:①企业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人数控制在企业去年参保人数的1.5%贵企业符合第一项条件,不符合第二项条件,只有去年的...
答:答:按规定向人力社保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2月份起按调整后的费率进行申报和缴纳;按规定向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所属1月份失业保险...
答:答:不用。按规定向人力社保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其2015年1月份的失业保险费率和应征金额由各地社保统申经办机构统一按调整后失业保险费率进行调整,...
答:答:是的。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1.5%(调整前为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