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川:8718要梳理几个”芝麻”政策向中小企业司报告
信息来源:8718信息组 作者:李炜球 郁芳瑜 发布于 2015/4/30 15:56:00 点击量:
4154
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田川
4月29日上午,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田川、人事教育司副司长史晓光在浙江省经信委副主任岳阳、宁波市经信委副主任周学明的陪同下来8718平台调研。此行调研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了解掌握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以及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8718平台总经理谭回清就宁波中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税费、人才用工、创新、市场等方面反映的问题(困难)作了专题汇报。谭回清表示,国务院在为小微企业减税清费上花了大力气,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推出了一系列的税费优惠政策:
有些属普惠型减负政策范畴,如所得税减按10%征收的范围扩大到20万元、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着力于减轻面上小微企业负担;有些属专享型鼓励政策范畴,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加计扣除等,释放出降低门槛、放宽条件的办法,着力于扩大小微企业惠政享受面。但对于这些惠政的出台及落实,宁波企业的反映却是“又是芝麻政策”,“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听着很好、还是老样”……
他进一步解释道,“芝麻”既有含金量小的意思,也有因操作难导致受惠面小的意思。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田川副司长专门针对“芝麻”政策的问题,要求8718平台梳理几个典型政策进行剖析,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小企业司。
他意味深长地说“你们可以说是代表着全国中小微企业的呼声啊!”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
共有服务产品1条
- 共性诉求帮企商办会待报名适用企业: 价格:公益
特色优势:1、处理全程,8718平台是共诉主体,企业可不直接面对职责部门; 2、件件有定论。
共有知识93条
- 答: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的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为使这项优惠政...
-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
- 答: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税〔2013〕13号文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企业向政府...
- 答:企业自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加计扣除,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规定,企业在申报时应报送以下材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 答:根据国税函〔2009〕98号文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因此企业在亏损期间,其研发...
- 答:国税发〔2008〕116号文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 答: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
- 答: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第十条规定,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加计扣除。国税发〔2008〕111号文规定对列入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
- 答: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是以研发项目为单位进行归集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研发项目,即进行立项管理。根据有关规定,企业的每个研究开发项目,应当首先由企业按照规定的...
- 答:国税发〔2008〕116号文第十条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发项目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用,并计算可加计扣除额。如果研发费用是为各个研发...
- 答:研发费用的核算是研发费用加计抵扣的核心,直接关系到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金额,税务部门对研发费用的审核比较严格,并要求:一是账证健全,资料不齐全的,应于汇算清缴截止...
- 答:为准确核算研发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企业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从事研发活动。如果不成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第九条的规定:...
- 答:不能。由政府部门拨付的研发费用,企业在收到时列入专项应付款,在发生研发支出时直接从该专项应付款中列支。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减去政府部门拨付的研发经费的余额,就是...
- 答:企业的研发活动可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的阶段。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
- 答: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费用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1...
- 答:国税发〔2008〕116号文规定的企业集团分摊加计扣除费用的对象是受益集团成员,且对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及其加计扣除提出了四点要求:(1)企业集团应提...
- 答:对于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额,受托方不得进行加计扣除;对委托开发的研发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
- 答: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可加计扣除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 答:企业研究开发活动一般分为自主研究开发、委托研究开发、合作研究开发、集中研究开发以及以上各种方式组合开发等。(1)自主研究开发。是指企业主要依靠自己的资源,独立进...
-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答: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规定,通常下列科技活动不能享受加计扣除:(1)企业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2)通过...
- 答: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可享受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
- 答: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三类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一是非居民企业。二是核定征收企业。三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
- 答: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
- 答: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可...
- 答:简化小微企业备案手续。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统一要求,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在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方面已经简化了管理手续。规定:小微企...
- 答:为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面,对于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本公告又适当放宽了享受优惠政策“门槛”。即: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果预计本年度...
- 答:对于本年新办小型微利企业,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超过30万元的,停止...
- 答:一是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 答: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 对于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
- 答: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所得税方式,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
- 答:企业按照财务规定建立的研发准备金,当年未实际支出的部分,不能计算研发费加计扣除。
- 答: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 答:企业应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准确归集填写该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为利于核算各个研发项目的成本费用,建议企业按各个研发项目设置明细科...
-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二条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
- 答:亏损企业只要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就能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至于企业是否申请,要看企业的未来五年内是否能够盈利?如果企业预计...
- 答:国税发〔2008〕116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对委托开发的项...
- 答:1、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凡由国家财政拨款并纳入不征税收入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不得加计扣除;2、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
- 答: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和《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第一条规定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1、在职直接...
- 答:并不是企业所有的研究开发活动都可以加计扣除。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
- 答:杭州湾新区国税局纳税服务热线:63098242。杭州湾新区地税局 税政科:郑老师,电话:63098335;地税窗口电话:63098391。 高新区国税局 纳税...
- 答: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必须把握3个环节。根据规定,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一般包括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和加计扣除3个环节。具体地说,项目确认环节指企业研...
- 答:2014年新版所得税申报表单独增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表,需要企业在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数据。此表与之前实...
- 答:《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并且在此后投入使用。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
- 答: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
- 答:税务总局计划今年4月底前全面修订季度预缴申报表,在此之前,只需将现行预缴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4相关行次的填报说明进行修改,即将原10万元统一修改为20万元。
- 答:为全方位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同时,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
- 答:以往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终了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需同时将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为进一步简化小微企业备案手续,减...
- 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现行规定补缴已减免的税款。
- 答:为便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三条规定,对于查账征税和定率征税企业,需要判断其上一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15年4月份预缴第1季...
- 答:若试制过程处于研究和开发阶段,专职研发人员试制打样发生的人工费用可列入研发费用。建议企业按照实际研发需要,将试制人员任命、归集为专职研发人员(在立项计划书中注明...
- 答:近两年税务机关比较关注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及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 答:企业主要做模具,研发费主要为人工费,材料费等占比基本很少,建议可以根据研发支出的实际情况,划归一些材料费计入研发费用,但注意归属部门、经办人签字、领料单等手续都...
- 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
- 答:企业自己研发、设计的建筑用构件,若用于搭建职工宿舍楼,按照税收相关规定,属于职工福利支出,不属于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建议归属于企业试验基地用途,作为...
- 答:模具前期用于研究阶段产生的模具费用,可否分摊到研发费。研发阶段,专门用于产品小试、中试等阶段产生的试制模具费用,可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而用于成品批量生产的模具...
- 答:专利等知识产权费用列入研发费用是否合规,判断的标准为该费用是否用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服务)的改进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发活动,并且跟研发项目直接相关...
- 答:研发阶段对中试阶段的样品等研究成果进行认证、评审的费用,可计入研发费用,而可作为批量生产的成品的认证费不能计入研发费用。
-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
- 答:根据《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的规定:“五、企业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
- 答:可以。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根据企业...
- 答:从法律意义上将,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所有权人为个人的专利权,其相关的收益和费用是不能计入企业的经营中去的,必须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的转移手续后,...
- 答:加计扣除的模具费用计算有误。企业自己设计加工的模具发生的费用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并且在转作产品正式生产时没有冲减研发费用。对于企业自行设计自行加工的模具,建议:在...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
- 答:根据加计扣除税收政策规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和专门从事研发活动的研发人员的费用才能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因此,用生产用设备与人员试制打样发生的费用在财务核算...
- 答:根据加计扣除税收政策规定,专门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可以计入研发费用,其他部门的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不能加计扣除。建议企业要在年初专门下发文件根据研发项...
- 答:研发项目的认定是由科技主管部门来认定,税务局一般不参与项目的立项认定工作。税务机关是凭科技主管部门的立项或备案资料进行确认的。研发项目确认后,研发活动所发生的各...
- 答: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审和加计扣除优惠是两个不同部门主管的政策,在研发费用的认定和归集上有着不同的标准。总体来看,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中研发费用的项目比较宽泛,而加计扣除...
- 答:不可以。对于产品研发成功后的推广费,按加计扣除政策规定不属于研发费用不能加计扣除,但在评审高新技术企业或申请政府研发补助时可以作为研发支出的范围。
- 答:不可以。企业委托外单位研发,应签订委托研发协议,明确研发的项目及内容。对于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直接支出可以作为研发费用。将委托研发的模具和生产该模具的设备一起购买,...
- 答:研发设备的费用归集问题,建议:将研发项目所使用的设备与生产经营所用设备严格区分。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运行维护、调整、检验...
- 答:建议要注意两个方面:(1)企业委托外单位对本公司申请的研发项目,只能由委托方根据受托方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加计扣除。(2)加计扣除金额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
- 答:不可以。公司委托外部研发人员产生劳务费问题,收条方式处理不妥,企业支付给委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应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劳务发票,以此为依据进行所得税的处理。
- 答:不能算。企业申请研发项目时,应按规定填写《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计划书》,预计研发活动的期间,如果提前达到研发目标,生产出符合项目要求的产品。经企业技术部门或政府科技...
- 答:按加计扣除的政策规定,只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机器设备折旧可作为加计扣除金额,故房屋折旧不能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但在评审高新技术企业或申请政府的研发补助时可作为...
- 答:研发费归集上建议:如研发设备、试制模具、检测设备等设备资源按照每个项目原材料在该设备上的消耗量作为分摊比例,也可以对每个项目消耗的设备工时进行统计,按照工时消耗...
- 答:企业目前将新产品设计费全额计入研发费的财务处理不正确。根据规定,只有与立项研发项目直接相关的新产品设计费才可计入研发费。建议将新产品纳入研发项目或将该新产品单独...
- 答:企业对委外研发项目费用的财务处理不正确,存在税务风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委外研发而发生的加计扣除金额应以受托方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确定,而不包含受托方研...
- 答:答:1、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2、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
- 答:答:加速折旧额填写在季报表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税的第8栏。
- 答:答: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答:答: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 答: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
- 答:答:这里“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即包括企业2014年以后购进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取得包...
- 答:答: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是指全部单位价值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不需考虑会计上是否设定了预计净残值。
- 答:答:对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的可以一次性扣除的情形,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享受一...
- 答:答:本着有利于企业的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对于在2013年12月31日...
- 答:答:12月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企业2014年12月份购入的单价小于5000...
- 答:答:无需追回已享受优惠。允许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在企业购入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其实质上将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支出在当期费用化处理,不...
- 答: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从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