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18帮企短评:减的税还不够我招半个人!
信息来源:8718政研中心 作者:傅倩倩 发布于 2015/6/3 14:56: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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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促进创新的政策措施。宁波的小微企业,相信和全国一样,都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0万以下减按10%征收,惠政颁布之初,引得全国舆论一片喝彩声,为小微企业的久旱逢甘霖而呐喊相告,据8718平台了解,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本政策有2个亮点:
一是便利性好,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通过纳税申报系统直接实施减免;
二是受惠面高,从宁波市国税、地税部门获悉2015年一季度该政策享受情况来看,全市有3.4万家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政策,享受率高达99.7%。
但从8718平台日常联系服务的主要群体(年销售收入5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的反映来看,普遍感受是“毛毛雨、不解渴”。宁波市税务部门一季度数据显示,每家企业减税约1300元/月,与同期统计部门公布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有关数据相比,仅是人均工资(3357元/月)的38%、缴纳税金(17734元/月)的7%。有企业感叹“减的税还不够我招半个人!”也有企业悻悻地说“这政策也太芝麻了!”
为此,8718建议:
一是扩大小微企业减免力度。提出两种方案供参考,方案一:减按10%征收所得税的年所得额从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方案二:对年所得额20万元以下的实行所得税免征,对年所得额在20-50万元之间的减按10%征收,以此扩大小微企业政策享受额度。
二是统一小微企业划定口径。国务院政策文件或国务院常务会议都统一采用“小微企业”的提法,在各类媒体的大量宣传报道下,已被社会广泛接受,而税务部门往往将“小微企业”转换成“小型微利企业”并按该划定标准执行政策,两个划定口径的不一致容易导致小微企业迁责于国务院,应尽快予以统一。
共有知识18条
答: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可...
答:简化小微企业备案手续。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统一要求,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在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方面已经简化了管理手续。规定:小微企...
答:为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面,对于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本公告又适当放宽了享受优惠政策“门槛”。即: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果预计本年度...
答:对于本年新办小型微利企业,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超过30万元的,停止...
答:一是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答: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 对于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
答: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所得税方式,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
答: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
答:税务总局计划今年4月底前全面修订季度预缴申报表,在此之前,只需将现行预缴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4相关行次的填报说明进行修改,即将原10万元统一修改为20万元。
答:为全方位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同时,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
答:以往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终了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需同时将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为进一步简化小微企业备案手续,减...
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现行规定补缴已减免的税款。
答:为便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三条规定,对于查账征税和定率征税企业,需要判断其上一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15年4月份预缴第1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
答:答: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答: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答: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从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