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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
信息来源:高新区 作者:编辑 马侃侃 发布于 2015/6/16 0:00:00 点击量: 2589

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梅墟、新明街道办事处:

   众创空间是指在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下,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发展众创空间就是要加强财政资金引导,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构建一批为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部署和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以集聚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为突破口,以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为着力点,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主要目标

    构建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推动全区创业服务新业态快速发展,形成要素集聚化、服务专业化、运营市场化和资源开放化的大众创新创业新格局。到2017年,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一批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孵化平台;新增建设众创空间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新集聚大学生、海外人员、科技人员等有梦想的创业者超过1500名;新增孵化新兴产业领域高质量创业企业数超过200家;新集聚创业路演、金融服务、培训辅导、技术转移等创业服务机构100家。

  二、空间布局

   打造“一核两极多点”的众创空间发展布局,营造区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一核是指以“宁波众创空间”为核心,承载区域创新创业、原创新兴产业培育生成等功能的核心载体及生态网络。两极是指以新材料众创空间、互联网+众创空间等专业园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形成个性化、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多点是指充分利用个人、企业、创投机构、民营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以及各个专业分园等有利条件,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构建一批不同行业细分领域的众创空间,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众创空间,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立足科技创业中心、浙大科技园、甬港现代、研发园、软件园、海创园等国家级孵化器和专业园等现有资源,盘活周边空间资源,积极培育新材料、互联网+等专业领域及综合领域等各类新型众创空间,树立一批示范平台。鼓励各类创新主体根据创业者的需求,有效组织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要素,兴办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创新型孵化器。

   (二)降低创业门槛,壮大创新创业群体

   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手续,探索取消区域行政服务收费制度;完善科技人员成果收益权分配制度,推进高新区创业精英计划,整合各类资源,为创业者提供场地、资金、技术和平台,形成开放的产业生态圈,培育和孵化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客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创新创业体系

   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事后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为创业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建立集“预孵化—孵化—加速”于一体的多形态、多层次、全要素、全方位、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四)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创业环境

    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科技人员和大学生敢于创业、乐于创业的氛围;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孵化,为大学生和创客提供创业辅导、创业交流、创业路演、融资对接的平台;丰富创新创业活动,支持各类创客峰会、创业论坛、创客嘉年华、创客大赛、创业挑战赛;加强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先进,宣传典型,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政策措施

   (一)经认定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自实际运营备案起对其租用的场地给予前三年全额租金补助,后两年租金减半补助,单个孵化器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引导和鼓励有梦想的创业者、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客主体在高新区创新创业,提供免费的宽带网络使用服务,对于入驻的创客个人,免费提供1年期的办公工位(由创客组织提供),再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创新券,用于从原型样品机到小批量试制过程中购买各类科技服务。如是外地来甬注册企业的创客,符合条件的提供1年期蓝领公寓房租补贴。

   (三)支持引进创客组织和组建创客联盟。经同意引进的创客组织,每年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建设运营经费;经认定的创客联盟,对其租用的场地给予前三年的全额租金补贴,并且每年给予30万元的建设运营经费。

   (四)支持为创客服务的设备平台等资源开放共享,对新购置的公共服务设备,经核定后按其实际购置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机构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鼓励开展各类创客活动。对开展的各类区域性或全球性的创客峰会、论坛、大赛、嘉年华等大型活动,经同意后按照实际经费使用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六)对于传统孵化器、海创人才基地、科技金融等创新创业平台的政策另行制订。

   五、管理要求

   (一)入驻的创客组织和创客联盟要与所在地主管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场地面积、引进的创客数和服务机构数、服务设备、产值、税收以及举办活动数等要求;入驻的创客个人要与所在地的创客组织签订协议,明确人数、项目情况等相关要求。

   (二)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创客组织、创客联盟由区科技局牵头负责组织认定。

   (三)资金申请与审批程序:由创客本人或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审核,区科技局认定后,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

   (四)考核评估:每年对创客组织、创客联盟、创客个人依据协议约定进行考核评估,考核通过且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应政策继续给予支持。

   六、经费概算

   每年安排众创空间建设运营经费5200万元,用于房租补贴和创客扶持、创客组织和创客联盟运营、公共服务设备购置、创客活动等经费补助,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本意见由高新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本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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