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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吧:宁波企业稳岗补贴“升级版”今起申领啦!
信息来源:8718政研中心 作者:马侃侃 发布于 2015/9/15 9:20:00 点击量: 4780



  根据宁波市人社局于2015年8月26日印发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升级版”稳定岗位补贴自9月15日起开始申领。8718政研中心分析认为,与前版相比,“升级版”有四大亮点:


  一是对象扩大。享受对象由原来中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


  二是条件放宽。裁员率从低于1.5%放宽到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2014年度失业率为1.95%)。


  三是补贴增加。补贴额度从原失业保险企业实缴费额的50%增加到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总额的50%。


  四是年限放宽。从原需连续2年参加社会保险改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为帮助企业掌握好政策、落实好政策,8718政研中心解读如下:


  一、优惠措施


  对2014年度裁员率低于1.95%且依法缴纳社保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已享受2014年度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的企业除外),补贴标准为2014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其中:


  1、企业裁员率是指申报年度该企业的裁员人数与失业保险平均参保人数之比;


  2、裁员人数是指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不含自然减员(死亡、退休、入伍、升学)人数;


  3、平均参保人数是指申报年度每月参保人数加起来后的年度参保总人数除以12个月。


  【举例说明】


  2014年某企业平均参保人数100名职工,若要享受政策,则变更的职工应控制在2名以内(包含2名)。如果符合条件,可以享受的最低补贴金额为:(2166×4+2477×8)×3%×100/2=42700元。(经查阅2014年1月-4月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166元,5月-12月最低为2447元;全年缴费费率为企业2%、个人1%)。


  二、申领流程


  1、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


  2、携带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②宁波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③退休、死亡、入伍和升学的证明材料。


  3、经办机构:企业所在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B624室

83867299

余姚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余姚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62708152

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63938127

奉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奉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南山路198号)

88506067

88506062

88571701

宁海县就业服务中心

宁海县就业服务中心

59977532

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丹河路县海洋与渔业局大楼三楼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65722612

65717880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4楼

87451880

江东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江东兴宁路456号

87811397

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江北人民路272--1号

87353920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镇海工农路1号人力资源市场

86272597

北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320室

86784031

鄞州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内39-42号窗

88225068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11-12号窗

87917521

东钱湖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东钱湖镇莫枝北路369号

88366925

保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北仑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商务大楼1楼

86821239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滨海南路111号8楼

86762306



  此前在实施“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政策时,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包括,一年之内100人的企业只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个人,比例实在太小;裁员率只看减员数、不管增员数,太不合理。


  希望今年的“升级版”稳岗补贴能惠及更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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