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企服要闻

关于下达2012年(第三期)、2013年(第二期)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专项资助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才开发和市场处 作者:编辑 齐燎原 发布于 2016/1/19 13:31:00 点击量: 6717

 

 

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甬人社发 〔2011〕77号)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2012年(第三期)、2013 年(第二期)企业技术创新团队专项资金下达予你(具体名单详 见附件)。

 

  各地收到上述资金后列2015年度“11003专项转移收入”入账,支出相应列报“2013202 —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各地要按规定及时将补助经费拨付到相关单位,该经费主要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团队人员的引进、培养等团队建设方面的开支。上述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借用。团队所在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 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补助经费要单独建帐,专款专用。资助经费由团队带头人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和挪用。受资助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及其所在单位要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5年7月6日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