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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2月1日起一批政府性基金将为企减负
1月27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编辑 施晓芳 发布于 2016/1/27 19:08:00 点击量: 3059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清理规范一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持续为企业减负。

 

  为持续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会议决定,从今年2月1日起:

 

  一是依法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整合归并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的政府性基金,取消地方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二是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免征政策长期有效。

 

  上述措施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260亿元。

 

  今后一般不再新设政府性基金项目,保留的全部进入目录清单,公开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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