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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鄞州区1-5月份授权专利奖励经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作者:编辑 齐燎原 发布于 2016/2/16 11:01:00 点击量: 34333

   

各镇(乡)、街道科委、工业园区工业科技科、财审办(科),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5年全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对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经区政府批准,现将鄞州区2015年1-5月授权专利奖励经费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共计405万元。
 

  请各镇(乡)、街道财审办(科)收款后,相应列报2015“暂存款”科目, 要求各有关镇(乡)、街道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授权专利奖励经费领取的有效时间周期为12个月,自发文之日起计。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特此告知。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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