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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人社局关于申报2016年奉化区企业人才招聘补助的通知
信息来源:奉化区人社局 作者:编辑 张孟雯 发布于 2016/12/15 9:57:00 点击量: 1705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2015〕1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奉化区企业人才招聘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1、自2015年12月4日起,在奉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垂直管理企业)全职新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含技师)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接转至奉化,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

上述人才,需由企业从奉化区外引进,且非本企业分公司职工流动类。


  2、自2015年12月4日起,企业每新引进或自主培育一名国家“万人计划”或“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宁波“3315计划”个人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配套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若该名人才由相关人才服务中介推荐给企业,服务中介与企业双方需事先签订相关协议,就政府人才引进奖励分配问题进行约定,不重复享受“大力发展人才中介服务业”中相关政策。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奉化区企业人才招聘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2.《奉化区企业人才招聘补助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提供电子版;

  3.在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工资发放清单;

  4.企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人事档案接转相关证明材料;

  6.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前一工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前一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若为首次就业,不需要提供);

  7.入选相关人才计划的荣誉证书或文件(仅上述第2条对象需提供)。


  上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镇、街道或主管部门(一般为该单位工贸办)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13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206室(河头路151号)。

  联系人:胡蓉萍    联系电话:88506030

  邮箱:fhrsjrckfk@163.com

  附件:1.奉化区企业人才招聘补助申请表.doc


       2.奉化区企业人才招聘补助汇总表.doc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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