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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人社局关于申报2016年奉化区在职获得硕士、博士或高级职称补助奖励的通知
信息来源:奉化区人社局 作者:编辑 张孟雯 发布于 2016/12/15 13:52:00 点击量: 3489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企业人才结构优化、创新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2015〕1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奉化区在职获得硕士、博士或高级职称补助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在奉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垂直管理企业)出资选送职工在职攻读我区产业发展亟需的硕士、博士,如取得学历学位并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满1年的,按博士20000元、硕士10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企业人才在职申报取得工程类、会计类高级职称并在原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正高职称10000元、副高职称5000元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另有行业扶持政策的,按从高原则享受。


  申报人须在2015年12月4日后取得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奉化区在职获得硕士、博士或高级职称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2.《奉化区在职获得硕士、博士或高级职称补助奖励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提供电子版;


  3.个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与个人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人力社保部门印发的相关职称认定文件。


  上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镇、街道或主管部门(一般为该单位工贸办)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13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206室(河头路151号)。


  联系人:胡蓉萍    联系电话:88506030


  邮箱:fhrsjrckfk@163.com

  附件:1.奉化区在职获得硕士、博士或高级职称补助奖励申请表.doc


         2.奉化区在职获得硕士、博士或高级职称补助奖励汇总表.doc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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