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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安监局关于启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信息来源:奉化区安监局 作者:编辑 王垚鑫 发布于 2017/2/14 13:51:00 点击量: 422


各镇(街道)安监所、区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实现职业病防治信息动态掌握和共享,目前宁波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已开始正式运营,为更好地应用和完善信息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该信息系统正式运行使用,原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停止使用。

   二、系统登录方法

   在IE8浏览器中直接输入“宁波市安全生产网”或http://www.nbsafety.cn进行登录。

   (一)各地安监所

   各镇(街道)安监所和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已分配的同一用户名为:nbfh02,密码:123456,在宁波市安全生产网站主页右侧的“网上办事(业务系统)”中点击“职业安全健康”登录。

   (二)用人单位

   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123456,在宁波市安全生产网“网上办事(业务系统)”中点击“职业安全健康”登录。

   三、使用对象及主要功能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是宁波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系统数据将与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中心数据库实现数据关联。信息系统设置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和定期检测报告上报和查询、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信息上报、信息公开、统计分析等功能。根据用户权限和职责的不同,信息系统主要提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宁波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构)、安监部门(市、县区、乡镇)的在线应用。

   (一) 镇(街道)安监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各镇(街道)安监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只分配了查询权限,可查询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信息及相关统计分析,在线查询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督促辖区用人单位及时应用信息系统。

   (二)用人单位

   按信息系统设置,如实填写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职业卫生档案、疑似职业病和新发职业病病人等信息;按照系统内容逐项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可以在线查询在宁波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职业安全健康专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构的基本信息,及在线查询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常用标准及安监部门的通知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广使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信息化工作是宁波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重大工程之一,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将有利于积极构建形成用人单位、检测机构、卫生部门、安监部门“防治结合”的职业健康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各地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查看本辖区用人单位的信息,将信息系统使用和完善作为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如实录入和完善基本信息,逐步将信息系统推广到辖区内全部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借助信息系统统计汇总数据,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我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闭环”管理。

   (二)及时查看,督促指导。各地安监部门在信息系统查看使用过程中,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工体检、诊断、鉴定等情况,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核实用人单位申报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用人单位的职工健康体检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种类、接触人数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要通过培训、QQ、微信、现场指导和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等形式,对用人单位使用信息系统进行针对性的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如实录入和上传职业病防治有关信息。

   (三)加强合作,信息互通。各地安监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和了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职工的健康体检及职业病诊断、鉴定情况,对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与爱伊美医院、奉化疾控中心二家体检单位进行沟通、合作,为了确保职工职业病诊断、鉴定畅通无阻,维护广大职工投诉、举报的合法权益,要与区局以及诊断、鉴定机构及时沟通,既发挥出企业信息查询对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鉴定工作的积极作用,也发挥出医疗卫生单位报告对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四)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地安监部门务必要保管和维护好自身的账号安全,不得擅自泄露有损于用人单位的机密信息。各地安监部门合理分配查看权限账号,不得擅自公布职业病防治敏感数据和内容,同时也要指导用人单位做好信息维护,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可靠。

   五、其他事项

   目前宁波市正在推进使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各地如发现用人单位使用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无法登录的情况,以及系统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科处,联系人:朱良宝,联系电话:88570691,QQ群号564614572,涉及系统使用技术问题,可直接联系浙江安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梁陈,联系电话:87364008/87362356,客服QQ号码1428357613。

宁波市奉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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