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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兑现2016年度区循环经济节能降耗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局 作者:编辑:胡依妍 发布于 2017/11/29 10:57:00 点击量: 340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区域循环经济建设,促进企业实施节能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循环经济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仑经信〔201637)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机构评估,区有关部门审核,经信局网站公示,现对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推广和使用节能产品(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改善,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给予奖励(详见附件)。补助金额总计1373.2136万元。

  希望各街道、各部门、各重点耗能企业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管理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节能技术进步,助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望接文后,通知有关企业和单位随带北仑区(开发区)财政资金请拨单等资料到北仑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张凤岚,霍山,电话:8678933686782615

  地址: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AB0519

   附件:2016年度北仑区(开发区)循环经济节能降耗低碳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表

       

       2017928


关于兑现2016年度区循环经济节能降耗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仑经信[2017]3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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