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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局 作者:编辑:胡依妍 发布于 2018/1/10 8:43:00 点击量: 825

各相关街道、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经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7年度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奖励专项资金开始申报,请各有关企业仔细对照意见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提出补助申请,各相关街道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奖励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符合《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若干意见》(下称:本意见)实施范围及产业导向,且符合政策措施相关要求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坚持“自愿申报、产业导向、公开公正”原则,申报主体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无违法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1.《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奖励专项资金申请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出资人相关情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上年度纳税证明及财务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土地面积权属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申请奖励所涉相关政策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关系,到所属街道进行自主申报(申请书见附件)。

  2.各街道根据《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若干意见(试行)》条款内容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相关企业申报材料在资金申报表签署街道审核意见并加盖街道公章后统一报至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经相关职能部门及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发文兑现。

  本次奖励专项资金申请,各街道报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9日下班前,过期不予受理。请各企业务必抓紧时间、认真准备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联系人:袁逸汀,联系电话86789338;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幢B0518室。

附件1: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若干意见(试行).docx

附件2: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奖励专项资金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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