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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资助:市外高校、研究院所等在宁波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被认定为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的,每家一次性给予15万元经费补助
宁波市市级技术转移机构资助
长期有效
单位:宁波市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小组
联系人:赵新明、张国成
联系电话:27877183 、55888322
行业目录:全行业
大型,中型
0
其他: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申报期限内,在我市实现技术转移5项以上,实际支付技术交易经费达到200万元以上;
技术转移机构专职人员在6人以上(市外高校、研究院所在宁波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0%以上;科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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