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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奖励
2017-12-31
单位: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服务小组
部门: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蒋为诚
联系电话:89186439
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
大型,中型
0
其他:园区年产值>10亿元,且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企业的产值占比>30%;
1.以“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为重点的工业循环经济产业特色明显; 2.园区具有较为完善的集中供热、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基础设施,园区内重点用能、用电、用水、排污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比例>70%; 3.园区内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逐年下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中水利用率、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指标逐年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水平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1.以化工产品精细加工为重点的石化循环经济产业链; 2.以热、汽、水、气等资源能源梯级利用或集中利用为重点的循环产业链; 3.以工业固体废渣、建筑废渣、工业污泥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建材循环产业链; 4.以废旧家电、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的电子电气循环产业链; 5.以废旧金属、废旧机电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循环产业链; 6.以废旧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为重点的资源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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