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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资助: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30%的资助
宁波市科技服务事后补助项目资助
长期有效
单位:宁波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
部门: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新明
联系电话:27877183
部门:农社处
联系人:夏可宏
联系电话:89186830
行业目录: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从事质检、设计等专业化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与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其他: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从事质检、设计等专业化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与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0
其他:1、科技服务主体明确、成长性好,科技服务收入占服务总收入的比例60%以上。对上年度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要求近二年服务收入持续保持增长10%以上;200-500万元的,连续二年保持增长15%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连续二年保持增长20%以上。 2、对上年度服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除科技金融外,应纳入市科技服务业统计目录。 3、对上二年已获得科技服务事后补助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该类项目。
1、具备与服务内容相一致的资质条件,团队成员组成相对稳定,社会信誉良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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