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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减免:1、新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依法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2、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经认定为网络创业(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的,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
宁波市创业者社会保险资助
2018-12-31
单位: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服务小组
联系电话:12333
单位: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联系电话:83867108
行业目录:全行业
其他:除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和氧吧以外的行业
小型,微型
0
其他:1、创业者应通过创业实体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无雇工个体户和未进行工商注册的网络创业者需以社会保险代理方式缴纳(未进行工商注册的网络创业者需缴满一年)。 2、个体工商户享受期内月均纳税额需达到500元(高校毕业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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