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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资助: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和复审费的85%。 2.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和复审费的70%。
宁波市事业单位等专利收费资助
2018-12-31
单位:宁波市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小组
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处
联系人:袁小林
联系电话:0574-89186870
行业目录:全行业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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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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