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策库当前位置 : 首页 > 企业政策库

政策名称
北仑区创业人才项目资助
实施主体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办公室
优惠政策
3.人力资源

创业就业:1.项目配套资助。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个人的给予100万元配套资、入选省“千人计划”个人的给予80万元配套资助、入选市“3315计划”个人的给予50万元配套资助;
入选市“3315计划”团队A类的给予100万元配套资助、入选市“3315计划”团队B类的给予80万元配套资助、入选市“3315计划”团队C类的给予50万元配套资助。
2.人才荣誉奖励。
入选为区人才分类目录中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的,根据区级有关政策,分别给予人才一次性一定额度的奖励。
3.投融资支持。
结合创业人才项目发展需要,根据区级有关政策在银行信贷、融资担保及其他金融服务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支持。
4.住房保障。人才项目带头人及团队成员的生活住房,根据市区两级有关政策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其中,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人才及市“3315计划”团队带头人、市“3315计划”个人在北仑区购房的,在享受市级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1:1配套的购房补贴。
5.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及就医服务。人才项目带头人及团队成员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及就医服务,根据区级有关政策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财政扶持

无偿资助:3年内
一类给予6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含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资金),提供3年免租金的5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研发及生产用房或给予相应的用房租金补贴。
二类给予4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含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资金),提供3年免租金的3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研发及生产用房或给予相应的用房租金补贴。
三类给予2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含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资金),提供3年免租金的2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研发及生产用房或给予相应的用房租金补贴。
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未列入扶持的创业人才项目,如在北仑区内注册科技创新型企业并正常运营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资金。

相关政策
咨询电话:87188718
我要反映
  • 申报卡
  • 政策明细
  • 历年申报
  • 所含知识
申报明细
申报卡名称

批次号

申报卡依据

申报时间

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

模板

直接实施主体
适用企业
行   业

适用规模

财务状况

创新能力

人力资源

其  他

项目(产品)条件
领   域

金   额

起止时间

行政审批

其他

优惠措施

其  他

优限条件
优   先

限   制

处罚措施
土   地

电   价

水   价

其   他

其他申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