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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资助
实施主体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优惠政策
财政扶持

无偿资助:
艺术基金对立项项目予以定额资助。
1、戏剧编剧创作人才项目为20万元;
2、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
3、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
4、舞蹈编导人才项目为10万元;
5、舞剧编导人才项目为20万元;
6、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中的中国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油画、雕塑创作人才项目为20万元,版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水彩(粉)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书法(含篆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摄影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
7、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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