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镇海区工作且人事关系在镇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技师,下同)及以上职称人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含技师,下同)职称人员,须在我区区属企业工作满3年(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下同);副高(含高级技师,下同)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在我区区属企业工作满2年。申请人应同我区用人单位续签5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在我区区属企业间流动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4、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上的单身人员;
5、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可放宽到55周岁;
6、请人或配偶在宁波市区范围内(包括镇海、北仑、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下同)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包括原有过)、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