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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宁波市高成长企业综合政策
实施主体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优惠政策
6.资源能源

水:自来水供水优惠标准:按不低于0.2元/m³确定

土地场所

用地供地:市级土地统筹指标优先保证

财政扶持

财政奖励:提前培育成功奖励50万元

转型升级

技术改造:企业实施技改项目直接列入市重点技改项目计划。按设备技术投资额的1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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