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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资助:市财政给予每个展位不高于1万元的资助。
宁波市境内国际性展会资助
2019-03-28
单位:宁波市商务委员会企业服务小组
部门:对外贸易促进处
联系人:钱芳
联系电话:87178059
单位:宁波市财政局企业服务小组
部门:工交商贸处
联系人:金贤丰
联系电话:87188121
行业目录:外贸企业
其他:外贸企业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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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展企业:申请资助的参展企业限于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的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且组展企业限于2015年底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的涉外展会服务单位,参加市外企业组展的不得申请资助。对已享受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资助。2.组展企业:申请资助的组展企业限于经市商务委批准的涉外展会的公共布展项目承办单位。各组展企业须对本目录所列展会事先向有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招展计划。
参展企业在同一展会中,申请资助的展位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个标准展位或36平方米光地。市级及以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申请资助的展位数可扩大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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