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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高新区企业服务贸易出口奖励
实施主体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优惠政策
财政扶持

财政奖励:对当年离岸服务贸易业务执行额(以商部务网上统计数据为准)达到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人民币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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