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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高新区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资助
实施主体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优惠政策
财政扶持

无偿资助:对当年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外展在享受市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个展位0.5万元的补贴;对当年有进出口实绩并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的,在享受市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个展位1万元的补贴;参展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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