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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表彰:授予“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创业明星企业”称号
财政奖励:给予5万元奖励
高新区创业明星企业奖励
2017-12-31
单位:宁波国家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洪武勇
联系电话:89288763
行业目录:全行业
中型,小型,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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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申报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300万元;或者营业收入150万元以上,近3年年均增长幅度超过100%。
其他:持续创新能力强,主要产品(服务)技术水平较高,有核心知识产权。
申报上年度月均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不低于企业月均职工总数的50%。
注册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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