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策库当前位置 : 首页 > 企业政策库
财政奖励:给予5万元财政奖励
技术中心:对于条件好、成绩突出的中心,推荐申报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象山县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奖励
2017-12-31
单位:
部门:科技发展科
联系人:余豪
联系电话:65730652
部门: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韩丹璐
联系电话:65770950
象山县企业
行业目录:全行业
大型,中型,小型
0
专利:前三年内,已申请受理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拥有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主持参与行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中心单独用房面积≥100㎡,并具备仪器设备
研发费比率: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技术开发费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或规模以下企业上年度技术开发费投入占销售收入5%以上。
直接从事研发人员≥8人
本政策:
相关政策:
相关要闻
相关政策
鄞州区企业厂联网示范项目奖励
申报中
5天266次
高新区企业拟境外上市奖励
30天180次
高新区企业买壳或购并方式上市奖励
30天197次
相关服务
8718政策专项帮办
¥1.00 待报名
次
8718政策咨询
¥公益 待报名
8718小微政策导读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