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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野医疗器械被认定为2015年度江北区“小巨人”企业
发布于 2016/8/12 15:32:23 点击量:1337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小巨人”企业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14〕15号)和《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江北区“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16〕18号),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15年度江北区“小巨人”企业,可享受“江北区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奖励”优惠政策。
根据该政策,蓝野医疗器械可享受实缴税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40%的奖励。
信息来源:江北区人民政府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关键字:中小在线,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财政奖励,行业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