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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达智能停车设备被认定为201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于 2016/1/21 14:07:51 点击量:746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复函(国科火字〔2015〕19号)的相关规定,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的《关于公布宁波市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15〕3 号),宁波邦达智能停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优惠政策。
根据该政策,邦达智能停车设备的企业所得税按15%减征(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信息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8718信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