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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下月初申领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记者周琼 编辑毛丽莎 发布于 2013/6/18 9:11:00 点击量: 2847

 

    从7月1日至5日,宁波市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领2013年上半年度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据了解,宁波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鄞州、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参加申领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其中,新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依法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新创办个体工商户的,补贴标准为依法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另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随时申报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详情: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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