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下发的关于征集政府间合作项目的文件要求,市科技局即日起开始征集相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韩国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1、本轮项目征集面向具有商业前景、社会效益良好并为两国产业发展带来共赢的合作研发项目。征集领域不限。
2、中国科技部为中方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经费不超过中方项目总研发投入的50%。
3、根据项目需要,中方对单个项目的资助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下午5点
详情请见: http://www.most.gov.cn/tztg/201304/t20130402_100557.htm。
二、中-葡萄牙先进材料联合创新中心项目
1、中葡先进材料联合创新中心是由中国科技部与葡萄牙教育科学部共同设立的合作平台,旨在加强产学研合作机制下企业的参与和创新成果的转化。该中心在中方依托浙江大学。
2、2013年度中葡先进材料联合创新中心合作项目征集领域及范围如下:
- 生物医学材料(Biomedical materials)
- 纳米技术和纳米材料(Nanotechnology and Nanomaterials)
- 可持续材料(Sustainable materials)
- 能源材料(Materials for Energy)
3、项目应由中葡双方合作单位共同申报,有明确的合作计划并具有产业化前景。
4、中葡双方共同最多资助3个合作项目,葡方资助额度总计30万欧元。中方提供同等资助额度。
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日
详情请见:http://www.most.gov.cn/tztg/201304/t20130403_100596.htm。
三、中国-新西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1、根据双方协商,本次项目征集优先领域为食品安全与食品保障、非传染性疾病和水资源领域。
2. 中方对上述每个项目资助预算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6日
详情请见:http://www.most.gov.cn/hzs/gzdt/201304/t20130407_100599.htm。
四、中国-印尼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五次会议项目
(一)、支持重点领域
经双方商定,中国-印尼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五次会议项目征集不限领域。
(二)、资助方式
1.资助经费由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即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印尼研究与技术部)依照本国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分别提供给各自申报单位,用于项目合作中的人员交流经费。
2.本次联委会项目均为短期互访项目, 双方合作单位在项目执行期内互访一次。每个交流团组规模为6人以下(含6人),时间为7天以内(含7天)。
3.项目费用按双方对等原则负担。中方出访团组的直航国际旅费由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负担,在印尼期间食宿、市内和城市间交通费用由印尼方负担;印尼方来访团组的国际旅费由印尼方支付,其在华期间食宿、市内和城市间交通费用由中方负担。中方所承担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先行垫付,后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报销。
本次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
详细内容请参见http://www.most.gov.cn/tztg/201304/t20130415_100839.htm。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于科技部项目征集截止日前10天将有关材料报合作处(邮箱:hxy@nbsti.gov.cn),合作处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
联系人: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合作处 黄伟英
电话:0574-56128321 传真:0574-56128322
宁波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黄晓媛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3号楼225室
电话: 0574-27960376, 传真:0574-27960355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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