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10年来,为改善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发展,有的法律条文已不适应当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要求。目前,我部将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前期研究工作列入2013年立法工作安排。为做好相关工作,拟委托各地代为征集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修订意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协会(商会),各类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以及有关中小企业的研究机构等。
二、征集方式
可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开展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征集内容
按照原有法律框架保持不变,提高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法律修订原则,征集内容主要包括:近年来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行之有效,且具备上升为法律制度条件的相关政策措施;根据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需要补充的相关法律条款;对原有法律条款提出的细化和修改意见等。
四、工作要求
(一)请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填写《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建议表(见附件),并说明修订理由。修订理由要求言简意赅,准确清楚。如有必要,可附补充材料。
(二)修订的意见建议应避免与现行其他法律冲突。
(三)请于2013年6月17日前将意见征集情况及《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建议表报我部(中小企业司),电子版发zcgh@sme.gov.cn。
联系人:牟淑慧
电话:010-68205311 传真:010-68205319
附件: 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建议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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