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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的若干意见(镇政发[2008]42号)
镇政发(2008)42号号
发布于 2010/4/12 0:00:00 点击量: 547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战略,加速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区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宁波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以下称工业“两创”倍增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工业“两创”倍增计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重要意义

当前,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重大变化。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加速。国家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土地、资金等资源环境要素日益趋紧,投资驱动的边际效应逐步递减。我区工业经济在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已进入转型发展、提升发展时期。工业是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实施工业“两创”倍增计划,就是要通过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科学发展观在我区工业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全面实施区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战略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创新转型发展主题,全力完善工业创新机制,优化工业创新环境,健全工业创新组织体系,增强工业创新合力,提高节能减排水平,不断优化提升工业结构,切实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富有较强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2年,全区工业“两创”倍增计划主要目标如下:

1.实现工业总产值241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320亿元;其中,区属工业总量与2007年相比实现倍增,实现工业总产值115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190亿元;

2.规模以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60%以上,超过 17万元;其中,区属超过11万元;

3.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实现倍增,达到16亿元;其中,区属达到15亿元;

4.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土地面积实现工业增加值比2007年提高60%以上;

5.年专利授权量实现倍增,超过800件;

6.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总数达到5-10件,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30-40件;

7.新增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总数达到8项以上;

8.培养有证书的创新型紧缺技术人才5000名以上、有证书的高中级技工14000名以上;

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污染物减排水平居国内行业先进行列,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10.集群化发展的新兴、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园区)完成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5%左右。

二、实施工业“两创”倍增计划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点产业优先发展战略,提升优化产业结构

1.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重点是石油化工、机电一体化的装备制造和电子电器三大优势产业。石油化工产业:主要是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港口优势,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高度统一的原则,发展大乙烯及其下游产业链,发展石化新材料产业,扩张产业规模优势,完善产业链和循环经济链;机电一体化的装备制造产业:主要是扩大生产规模,全力主攻核心技术,提高装备业智能化水平,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电子电器产业:主要是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不断向产业链高端领域拓展。

2.做强做优特色产业。重点是机械基础件、纺织服装和金属加工业三大特色产业。机械基础件:主要是提升发展紧固件、轴承、汽车零部件等行业,优化提升产业层次,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实施差异化竞争;纺织服装:主要是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设计、创牌能力,加强营销模式创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金属加工:主要是对传统生产工艺进行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研究和开发具有高科技和高附加值的产品。

3.鼓励发展三大新兴产业。瞄准国际前沿水平,集中优质资源,积极引进和培育创意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等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

(二)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着力打造产业基地

1.积极打造优势和新兴产业基地。重点是把宁波化工区和宁波市大学科技园打造成为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特色优势和新兴产业基地。宁波化工区:以创建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为目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强化产业选商和外延拓展,加快推进大乙烯、阿克苏、华峰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加强产业链整合,加强园区循环经济建设。宁波市大学科技园:以创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为目标,按照“一园多基地”的建设方针,加快打造以镇海科技创业大厦、中软华东软件基地为主的创意产业基地;加快打造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为核心的高端研发机构集聚基地;加快打造以“创e慧谷”为龙头,与北欧工业园研发中心等联动发展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形成具有创意产业鲜明特色的新兴产业区块。

2.大力提升二大工业园区。重点是进一步完善规划布局,优化功能定位,突出主导产业,实行集约发展、转型发展、高端发展。镇海经济开发区:重点是整合土地资源,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引导现有产业向园区主导产业集中,努力实现产业提升和总量扩张。宁波市(骆驼)城市工业功能区:重点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企业节能和环保水平,打造都市型工业,实现与新城区的和谐发展。

3.有效整合金属加工园区和镇(街道)功能区块。再生金属资源加工园区:重点是加大循环经济和生态化改造力度,提升园区整体水平和贡献率。各镇(街道)工业区块:重点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力度,整合资源要素,加强环境整治,提升产品档次,有效推行高能耗、低附加值产能退出机制。

(三)实施企业梯队培育战略,不断夯实产业基础

以创新成长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势骨干企业、上市企业为重点,以提高发展潜力、创新能力、竞争实力为目标,大力培育一批质量好、成长快的梯队企业。争取到2012年,销售上100亿企业达到3-5家、销售50-100亿企业达到3-5家、销售20-50亿企业达到10家左右、销售10-20亿企业达到20家以上。

(四)实施两创示范战略,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1.推进两创示范企业培育。积极培育一批在自主研发、联合创新、科研成果产业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方面突出的科技创新示范型企业;深入实施自主品牌战略,积极培育一批品牌开发经营示范企业;进一步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积极培育一批在参与标准制(修)订、采标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效的标准化示范企业;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积极培育一批在信息技术应用、嵌入式改造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信息化示范企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积极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引领作用突出的领军型企业。

2.推进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资合作,引导支持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建设一批企业研发机构、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联盟,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3.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围绕加快发展重点优势、新兴产业,加强统一规划,按照政府引导启动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1+X”工程。

(五)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增强工业持续发展能力

培育健全的节能减排推进体系。根据国家《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实行区域指标、项目规划、标准对标、工作责任“四控”联合的工作方式,抓好统计监测考核和责任制建设,建立管理科学、技术进步、结构优化、政策调控、依法监管、中介服务等“六位一体”联合推进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基本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中介服务机构为重要补充的社会化节能减排推进体系。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发展。完善区循环经济规划和清洁生产方案,加大化工区、金属园区等节能减排重点园区的循环经济工作力度,推进园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和资源共享,强化企业之间的产业对接,鼓励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每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5家以上。

三、实施工业“两创”倍增计划的政策措施

在优化结构、提高绩效基础上,整合各类财政扶持资金,逐年加大扶持力度。财政资金重点向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倾斜,向梯队企业和两创示范企业倾斜。重点优势、新兴产业的先进技术和工艺设备投资项目,优先列入全区工业、科技、外经贸等主管部门的项目计划。

(一)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深入实施科技创新“10+1”工程,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建有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等,给予一定的科技经费补助。加大对企业与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资合作的支持力度,对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合作攻关的项目,区财政优先给予扶持。引导和鼓励企业提高工业信息化水平,推进创意产业发展。

(二)产业提升扶持政策

一是加大对产业创新提升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装备制造项目和市级以上自主品牌实施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我区优势、特色和新兴产业创新提升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对实施总部经济和实施资源与产业合作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二是加大工业园区创新提升的扶持力度。鼓励工业园区低端产业的转型和退出,加大“退二进三”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转型企业给予财政扶持。三是实施梯队企业培育政策。对创业孵化基地初创期项目、创新成长型中小企业和创新成长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加大对我区优势、特色和新兴产业中的大企业(集团)的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实施装备升级、产品提升。四是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培育,不断完善政策性担保业务。五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中介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的扶持。

(三)外向型经济扶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扶持,鼓励引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鼓励企业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支持发展服务贸易,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对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在购置设备、开展认证、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奖励;鼓励企业“走出去”,拓展对外经济合作领域。

(四)品牌发展鼓励政策

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新评为市级以上商标或名牌的产品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对主持和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建立市级以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企业,以及对将自主专利转化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节能减排激励政策

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推进节能降耗,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项目,推进全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对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以及提供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咨询等服务的中介机构给予政策扶持。

(六)企业上市扶持政策

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要求,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公司股份制改造。引导企业增强上市意识,提高企业资本运营能力,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快企业上市过程。鼓励企业建立开放的股权结构,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实施工业“两创”倍增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保障机制

1.加大规划控制力度。完善和细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功能定位,并严格按功能定位发展相关的产业,重点保障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用地需要,加快实施“腾笼换鸟”,有序推进产业转移。

2.建立科学发展引导机制。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有效控制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对新竣工投产企业,除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等按规定进行控制外,要求单位土地产出率(亩均销售)和单位土地贡献率(亩均税收)应超过上年度全区平均水平,单位能耗和单位排放强度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未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的新竣工投产企业,相应核减用地面积。对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加大处置力度。根据亩均税收贡献额大小,对企业实行土地使用税引导奖励政策。

3.加大环保节能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土地、财税、节能、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政手段,分批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水耗大的落后产能和企业。对列入淘汰目录的企业,实行阶梯式电价和水价、限期停产整改、设备强制淘汰等措施。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覆盖面,加强在线监测的对比监测工作。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1.优化工业服务环境。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规范行政行为,缩减行政审批,深化行政职能归并,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政府上网服务功能,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实行网上审批。把服务企业列入文明机关建设、机关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着力引导政府部门牢固树立“真诚服务企业、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识。

2.强化创新型人才队伍培育。深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实行深造培训和集中轮训相结合,提升各类不同层次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大力引进和培养以领军和拔尖人才为重点的各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积极培育一批高素质的“实用型、有证书”的管理、经营、设计等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着力培养一批初、中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带动我区劳动者整体素质提高。到2012年,完成对千名重点骨干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全区工业创新型技术和技能人才总数大幅增长。

3.引导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引进和培育各类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创业辅导、检验检测、技术开发、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市场开发、产品设计、管理咨询、行业协会等各类中介和服务机构。

4.建立分析预警信息共享平台。由区发改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工业“两创”倍增计划分析预警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工业企业用地、进出口及贸易壁垒、产业预警等信息共享体系,及时实行工作监控、绩效评估,定期为区领导提供分析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三)强化领导保障机制

建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的区实施工业“两创”倍增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府办、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外经贸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重大政策举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协调相关重大事项等。在区发改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各项具体工作。根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紧密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工业“两创”倍增计划评价考核体系。每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镇(街道)、园区、企业和各类公共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对成绩突出的,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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