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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甬政发(2009)108号)
甬政发(2009)108号号
发布于 2010/4/12 0:00:00 点击量: 640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2020年)


    为增强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发〔2008〕18号)和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甬党〔2006〕6号),制定本纲要。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和现实基础

    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作为衡量科技投入质量效益的重要标准之一,作为技术创新支撑发展的主要导向指标和作为一种核心战略资源和竞争工具,已成为各国、各地区推进自主创新,服务和支撑发展,增强区域经济持续发展能力,衡量科技是否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指标。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标志着知识产权战略成为国家战略之一。面对这一新形势,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打造信用宁波;有利于引导科技创新;有利于促进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有利于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合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对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现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迅速,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知识产权的创新(生产)持续增加。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增长,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多年居副省级城市前列。二是知识产权产业化转化不断加速。全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50家,宁波市科技型企业84家。三是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著名品牌和优势企业,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品牌之都”称号。四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横向联动的工作体制初步建立,先后制定了《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体系初步形成。五是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不断扩大,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结合实际不断深入,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2004年宁波市被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7年被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为宁波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从总体上看,以拥有知识产权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有待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制度对企业的重组、品牌建设、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待提高,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有待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特别是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和技术壁垒的能力和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有待解决,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素养有待进一步培养。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3.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为主线,强化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推动企业重组、品牌提升、产业化运用和促进转型升级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企业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充分显现。在重要领域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培育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成为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强市。

    到2015年的具体目标为: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进一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质量和结构进一步优化,专利、驰名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拥有量继续居于副省级城市前列。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超过20%,每百万人发明专利授权达到500件以上,涉外专利授权量显著增长;注册商标拥有量年均增长10%以上,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以及境外商标注册数量也保持较大幅度增长;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5%以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上升。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外向型企业拥有出口自主品牌数量大幅增长,自主品牌产品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显著提升,规模以上企业和市级以上品牌产品采标率分别达到80%和100%。新增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产品生产标准60项以上。商业秘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各类知识产权得到合理运用。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日趋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企业工作队伍、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队伍素质不断优化,执法条件进一步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超过95%,知识产权海关备案量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存案量大幅下降。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初步建立,滥用知识产权行为明显减少,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盗版现象基本杜绝。

    ——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和拥有知识产权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和制度建设重点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制和各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顺畅运行。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和知识产权代理、咨询、维权等中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三、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5.完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实现经济、科技和知识产权政策的有机互动。不断完善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加大对国外专利授权资助力度,重奖荣获国家专利金奖的项目。贯彻落实《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引导各企事业单位依法兑现对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或报酬。

    6.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增长和质量不断提高。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推进“宁波制造”向“宁波创造”转变。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增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带动效应和辐射作用。支持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鼓励企业使用自主商标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创建市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建立重点展会品牌进入制。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计划,培育和推广具有地域优势的植物新品种,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

    7.推进重点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围绕装备制造、电子电器、汽车及零部件、石化和高档纺织服装五大重点优势产业,以及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软件及服务外包、医疗及保健设备五大新兴产业,推进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组织联合攻关,获取一批促进产业发展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围绕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和长三角动漫产业基地建设目标,着力发展工业设计、动漫设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制品等现代创意产业和版权相关产业,培育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增值能力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

    8.增强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的合作创造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团队和产学研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重点,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力量,以企业为主体开发一批关键技术,形成更多具有高附加值的知识产权。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建立基于市场机制的产学研创新战略联盟。健全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9.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产业化扶持力度,优先支持技术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发明专利产业化。以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及标准、品牌为依托,加强企业之间的优化重组,组织结构调整和合作发展。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鼓励科技人员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企业,或利用自主知识产权与民间资本合作创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我市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在创业启动资金、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资助。

    10.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密集区。围绕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密集区,快速提升新兴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水平。以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和丰创意广场为重点,推进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突破行政区域划分,共建知识产权集聚区和示范区,构建区域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推动区域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型,集群发展。

    11.拓宽知识产权转化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许可、质押、出资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促进银企合作。支持和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融资和交易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化知识产权托管和权益担保机制。鼓励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12.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完善标准化推进政策和工作机制,培育一批能将自主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支持企业、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推动标准和块状经济标准化示范建设,建立优势产业技术标准体系。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3.完善知识产权企业自我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企业家的培训,鼓励引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专人专职或兼职的队伍建设,开展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援助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专业技术水平,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及其执行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建立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之间的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沟通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扩大基层法院审理部分民事知识产权案件的覆盖面,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保护新机制。

    14.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大对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水平。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扎实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服务外包行业和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积极推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鼓励企业向海关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完善包括报关、审单、查验等各环节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1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侵权案件处理情况。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企业档案,将故意侵权、反复侵权及滥用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在知识产权相关部门(机构)网站公告的同时,纳入宁波市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并在信用宁波网上公告。加强执法机关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

    16.完善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平台建设,定期发布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和预警报告,及时通报和指导企业化解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国外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建立健全宁波市外贸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信息库,构建和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及防范机制,创建科学决策、有效反应、快速响应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全面服务于企业对外贸易和涉外投资业务。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7.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合力。推进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形成统一管理、联动发展、执法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指数。

    18.引导企事业单位强化自身知识产权管理。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引导企业全面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鼓励企业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

    19.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在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单体项目中,建立对投资主体使用财政及国有资金、涉及国有资产数额巨大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加强对知识产权审议工作的指导。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20.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加强部门协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全面打造集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及时、准确、全面服务企业研发、决策和科技成果保护。鼓励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特色建立个性化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1.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坚持招大引强、重点培育的方针,大力扶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引进和培育代理、评估、转移等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和资质评估制度,推行政府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的服务外包,强化中介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能力,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为,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发展。

    四、保障措施

    2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确保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专项战略或者实施方案,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制定本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现科技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鼓励创业政策及信贷、财政政策等的统筹并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多渠道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保障体制,促进本地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转化,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24.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宁波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2009~2015年)》,将科技创新人才和知识产权工作人才培养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企业家、科技人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科研机构领导人知识产权意识为重点,以培养知识产权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司法和中介服务人才为中心环节,加强知识产权中高级人才培养与引进,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工作人才培养体系。

    25.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开辟多元化合作渠道,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交流,为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进一步强化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深入交流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研究等工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积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工作,维护公平、有序、规范的区域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共同促进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26.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开展高质量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工作,鼓励各级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系列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做大做强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等创业创新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活力,培育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氛围,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27.加强监督评估。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实时跟踪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知识产权实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估战略实施效率和效果,及时修正和调整战略目标,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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