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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镇招办〔2010〕22号
发布于 2010/6/1 0:00:00 点击量: 6524

招宝山街道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单位,街道相关中心(办、所)、社区,幼儿园,福利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努力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社会氛围,按照镇海区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结合街道安全工作的实际,现将街道2010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紧紧围绕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着眼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范能力,弘扬安全文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为上海世博会期间“环沪护城河”作用的发挥和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招宝山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穆晓莉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活动形式

  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和产业特点,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社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紧紧抓住“安全生产月”这一全国性集中宣传的契机,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把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摆到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负责,狠抓落实,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持久深入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及早部署,精心谋划。各生产经营单位、社区要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依法守法、生命至上的社会舆论氛围。街道各相关中心(办、所)要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以公众受教育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总目标,共同组织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宣传效果,真正使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成为整个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推动器。

  (三)务实创新,注重实效。各社区要充分运用宣传橱窗、小区LED电子屏,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厂报、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和宣传横幅、挂图等宣传阵地,积极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安全讲座。同时,要不断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手段和方式,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引导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

 

  附件:1.招宝山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招宝山街道“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及责任分工方案

  3.招宝山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标语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招宝山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穆晓莉

  副组长:龚建刚、顾旭波、王战文、岑毅、周瑛、俞静海、王亚红、徐元宵、应金玓

  成  员:章恩泽、孙静波、李笛波、朱飞芬、黄辉、颜纯莉、叶华群、王克、高远、赵锡云、陆仲芳、周敏雅、陈世红、郑时梅、葛菊英、杨松君、李荣娣、金亚君、吴民丽、张岳章、王利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街道安监所106办公室,电话(传真):86271406。

附件2:

 

招宝山街道“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

及责任分工方案

 

  一、营造氛围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广场咨询日活动。

  2.在金属园区开展一次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生产咨询活动。

  3.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在社区宣传橱窗张挂安全生产月招贴画。

  4.在各小区LED显示屏滚动显示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警句、警言。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地活动。

  6.鼓励企业、社区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等活动。

  责任单位:街道总工会、街道安监所、后海塘区域管理发展办公室。

  二、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一次清理和完善,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在“宁波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中录入。

  2.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3.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4.在生产、施工、经营、储存等场所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张贴相应的行业法规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宣传横幅,悬挂安全彩旗,设置安全报栏,布置、更新和补充各种安全标志牌。

  5.开展富有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演讲竞赛,积极参与区组织的“迎世博、查隐患、提建议、保安全,十万职工大行动”。

  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街道总工会、街道安监所、后海塘区域管理发展办公室。

  要求:街道化工、冶炼、机械制造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积极开展上述活动。

  三、幼儿园、福利院“安全生产月”活动

  1.利用宣传橱窗、专栏,发放图文并茂的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等各种载体和形式,开展易于老年人、小朋友理解接受的宣传教育活动。

  2.贯彻落实市、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加大园内、院内以及周边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的排摸力度;加强食堂、教室、寝室等重点场所和电气使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的重点方面的检查;严格执行来访者办理登记手续,加强幼儿园晨间入园、下午离园时的值班管理;发现可疑人物和现象,及时联系社区专职民警,并上报街道,有效防范园、院安全事件的发生。

  3.组织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活动,加强幼儿园教师、福利院护工的应急工作能力。

  责任单位: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街道综治办、街道派出所。

  四、社区“安全生产月”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讲授安全常识,开展“送安全知识到万家”活动。

  2.在社区主要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和各类活动中心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利用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以“一人安全,全家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社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和互相提示活动。

  责任单位:社区、街道综治办、街道派出所。 

附件3:

 

招宝山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标语

 

  深入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

  人人讲安全  安全为人人  幸福千万家

  人人安全  事事安全  时时安全  处处安全  安安全全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  重在预防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安全来于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人人讲安全  家家保平安  幸福千万家

  劳动创造财富  安全带来幸福

  安全是最大的节约  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麻痹是最大的隐患  失职是最大的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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