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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称号
信息来源: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发布于 2011/12/9 0:00:00 点击量: 2246


    2011年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在深圳第十三届高交会上联合召开授牌大会,授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宁波等21个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称号。评选过程中,人民银行总行充分肯定了宁波市的金融科技工作,对宁波市金融科技工作的理念创新、标准应用以及高技术产品的管理予以高度评价。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有利于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整合,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构建信息化水平领先、产业结构合理的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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